關于理順盤山縣城區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建立價格聯動機制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示
- 發布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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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1〕11號等文件精神,現將關于《理順盤山縣城區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建立價格聯動機制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方案概況
此次調價范圍為盤山縣城區所轄管道燃氣用戶。
現行階段天然氣階梯計價為:第一檔,戶月用氣量0至20立方米,戶年用氣量0至240立方米,價格為2.9元/立方米;第二檔,戶月用氣量21至30立方米,戶年用氣量241至360立方米,價格為3.48元/立方米;第三檔,戶月用氣量31立方米以上,戶年用氣量361立方米以上,價格為4.35元/立方米。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及盤山盛泰燃氣有限公司成本情況,調整為:第一檔,戶月用氣量0至22立方米,戶年用氣量0至264立方米,價格調整為3.10元/立方米;第二檔,戶月用氣量23至32立方米,戶年用氣量265至384立方米,價格調整為3.72元/立方米;第三檔,戶月用氣量33立方米以上,戶年用氣量385立方米以上,價格調整為4.65元/立方米。
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制定,即為3.41元/立方米。
新價格從調價方案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公示對象為可能受到方案實施影響的居民及對方案制定和實施有疑問的相關單位和社會團體。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關者對方案實施的態度(包括:您對方案實施是否支持,您認為方案實施對生活的影響等),應采取的社會維穩措施等的意見、建議及其它相關訴求。
三、公示周期及說明
1.公示期為10天。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內,主管部門或受委托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3.相關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相關主管部門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提出。
四、主管部門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聯系方式
主管部門:
盤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趙思丞 3552216 616989705@qq.com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
遼寧萬宸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孫漢卿 1330987**** 4036927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