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發展和改革局
一、機構職能
第一條 根據《盤山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盤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盤山縣商務局、盤山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盤山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盤山縣能源局牌子。
第三條 中共盤山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接受委員會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條 盤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發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專項規劃;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交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全縣經濟運行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發展對策、土地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各項試點、實驗工作。
(五)承擔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承擔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縣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審核、申報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指導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工程咨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縣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全縣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全縣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七)統籌推進全縣區域協調發展、老工業基地振興、縣域經濟轉型、沿海經濟開發開放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部門推進全縣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國內外和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相關工作;編制全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
(九)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按相關權限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劃的管理。
(十一)推進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相關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二)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縣石油、天然氣的保護工作,協調處理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十三)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相關政策,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和信息動員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價格法律法規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價格、收費標準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的價格管理權限和程序,擬訂和調整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建立和實施價格聽證制度。
(十五)擬訂并組織實施縣級戰略物資儲備計劃,負責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全縣糧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商品儲備。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對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儲備、政策落實、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組織指導有關部門開展相關成本調查工作,負責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成本、價格收益情況的調查,發布全縣農產品生產成本收益匯總資料和相關信息,擬訂成本監審工作制度、辦法和目錄,組織實施成本監審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對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研究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等。
(十七)負責擬訂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城鎮市場發展、現代市場體系、現代流通方式、生產資料流通發展、批發、零售行業、住宿、餐飲行業規劃;負責全縣商務運行綜合分析,研究內外貿流通體制改革;承擔全縣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批發業和零售業經濟、住宿業、餐飲業經濟指標任務;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商務行業依法行政工作;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
(十八)承擔全縣進出口指標任務;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及流通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銜接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統籌推進中小企業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落實全縣促進進出口、擴大利用外資有關優惠政策。承擔區域經濟合作、外事、口岸管理相關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完善和加強宏觀調控,強化全縣發展戰略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1)加強發展規劃制定、經濟發展趨勢研判、全局性事項統籌、經濟體制改革協調等職能,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全縣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度機制,強化全縣發展戰略規劃的約束和導向作用。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2)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協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2.強化統籌推進數字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生態補償機制和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等職責。
3.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完善地方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按上級儲備與地方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4.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5.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儲備規劃和品種目錄及運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6.加強全縣外貿出口工作,加快推進縣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
7.加強境外洽談項目的協調工作,推進項目順利落地實施。加強我縣與國(境)外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系工作,促進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縣發展和改革局與行業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方面的職責分工。(1)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共同加強項目實施和監管。(2)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縣本級基建投資計劃綜合管理工作。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提出本行業發展建設需求,執行經縣政府同意后下達的縣本級基建投資計劃,加強項目實施和監管。
2.縣發展和改革局與有關部門在規劃方面的職責分工。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分管領域內的縣級專項規劃,并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報縣發展和改革局統籌協調后予以立項。對需要安排縣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要征求縣發展和改革局意見??h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有關縣級專項規劃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上報縣政府批準的規劃,有關部門須征求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意見或與縣發展和改革局聯合上報。
3.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上級發展和改革部門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上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和管理。(2)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職責分工??h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稅務局等有關部門負責縣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上報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
4.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h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h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于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5.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交通運輸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交通行業間政策、規劃和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h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
6.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h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中介組織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中介組織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促進和規范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介組織發展中的重大問題??h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h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7.關于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工作的職責分工??h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統籌協調PPP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體制機制,強化PPP項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的規劃、審核、儲備等工作,并適時發布和組織推介,對各項PPP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等??h財政局負責與上級財政部門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政府采購監管等工作,落實上級財政和縣財政有關獎補政策,對PPP項目涉及的財政補貼實行預算管理等。
8.與縣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h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我縣救災的儲備需求和運用決策,組織編制我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運用指令??h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我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運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二、領導信息
劉鑫 黨組書記 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縣發改局黨政全面工作
辦公地址:盤山縣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號縣政府辦公樓333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3552168
叢人杰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糧食和物資儲備辦公室,分管糧食普法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盤山縣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號縣政府辦公樓302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3552227
趙錄鵬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能源環資管道股、商務綜合股,分管成品油管理、農產品成本調查、宣傳、管道普法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盤山縣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號縣政府辦公樓305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5586168
薛宏偉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綜合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股、社會價格股。
辦公地址:盤山縣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號縣政府辦公樓305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355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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