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64cbr"><rt id="64cbr"></rt></delect><bdo id="64cbr"><delect id="64cbr"></delect></bdo><bdo id="64cbr"></bdo><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 id="64cbr"></rt></rt><rt id="64cbr"></rt><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delect id="64cbr"></delect></rt><noframes id="64cbr"><delect id="64cbr"></delect><bdo id="64cbr"><rt id="64cbr"></rt></bdo><delect id="64cbr"></delect><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 id="64cbr"></rt></rt> <noframes id="64cbr"><bdo id="64cbr"></bdo><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 id="64cbr"></rt></rt><rt id="64cbr"></rt> <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noframes id="64cbr"><bdo id="64cbr"><rt id="64cbr"></rt></bdo><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
37-top_img.png

《盤山縣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0-06-10 瀏覽次數:106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和依據

為貫徹國家防治地質災害要求,為切實做好盤山縣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全縣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盤錦市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結合我縣地質災害現狀和2020年度氣象趨勢預報,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內容

(一)盤山縣地質災害現狀與特征

我縣境內多水無山,地質災害主要類型為咸水入侵、砂土液化和地下水不合理開采形成的大面積降落漏斗三種地質災害,三種災害的特征是隱蔽性強,不易被人們重視和發現。

(二)地質災害發生時段、類型及威脅對象

我地區地質災害易發時段一般為6月到9月的汛期。由于雨季土壤含水量增大,容易誘發砂土液化。在砂土液化區內,地震、人工振動(如車輛高速行駛、樁機的振動施工及其它高能振動)、汛期高水位的湍流和過量抽取地下水,都會產生液化的后果,引起地面的不均勻沉降,導致地面開裂、建筑物傾斜、道路塌方、河堤管涌等。因此,應特別注意加強對砂土液化災害的監測與防治。

(三)2020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市氣象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預計2020年春季(35)降水量110120毫米,較常年同期(100.8毫米)偏多12,季平均氣溫10.210.7℃,較常年同期(9.7℃)偏高0.51.0;夏季(68)降水降水量為460500毫米,較常年同期(421.6毫米偏多12,季平均23.724.1℃,較常年同期(23.6℃)偏高0.10.5。

    (四)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

重點預防區為:秦沈鐵路、京沈高速公路、盤海營高速公路、溝海鐵路兩側;河岸防潮堤;縣內重點水利、電力工程基礎設施;學校、幼兒園等人口集中居住區。在防汛期間,這些地段重型車輛要減速行駛,周圍要避免進行震動施工,防止因高能震動所引發的沙土液化對河堤及鐵路、公路造成的破壞。在汛期,發現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五)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責任。自然資源部門要與氣象、教育、住建、交通、水利、衛生、安全監管、旅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密切合作,共同對本地區相關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巡查、檢查,切實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線、風景名勝旅游區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及時對潛在的地質災害隱患做出預測、預警和預報;加強工程活動的監督管理,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工程,督促建設施工單位采取預防和治理措施,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編制和落實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總結上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上,編制《盤山縣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落實《盤山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對本轄區內地質災害危險點和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排查,劃定本年度地質災害重點防御區,對重點防護區域和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提出具體防范措施,作好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的準備,將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責任人。

3.加強應急值守,嚴格災情報告。各鄉鎮、經濟區及相關部門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制度,嚴格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隊,做到責任到人,確保不缺崗,不誤事,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出現災情,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防災救災工作并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

4.堅持“三查”制度。堅持“三查”制度。各鄉鎮、經濟區必須建立“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對本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在汛前進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況,對潛在危害要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對重點地區、危險區及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重點檢查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在汛后進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況及新發生地質災害的情況和數量,造成的損失情況等。

5.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制度。盤山縣自然資源局要落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制度。在接到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報告后,按照《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快速處置程序》(國土資廳發[2005]88號)和《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和月報制度的通知》(遼國土資辦發[2006]56號)規定,迅速將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上報市自然資源局。

6.增強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做到汛前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檢查,汛期中開展巡查和應急調查,汛期后復查與總結相結合,準確掌握地質災害的動態情況,主動避災抗災,各部門應急指揮機構應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在汛期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要積極創造條件,在適當的范圍內(村、社區或廣場)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檢驗和增強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

7.重要地質災害隱患的警示及治理。對于經勘查查證確需治理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要落實治理資金,實施有效的治理。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要由各地方政府承擔治理責任;對人為因素引發的,按照“誰引發,誰負責”原則,依法告知并敦促責任人及時治理。同時,各區域對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加強防范,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避免給當地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任何損失。

8.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工作。各鄉鎮及相關部門要做好本區域內群測群防工作部署,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評估、巡查、預案、宣傳和人員五個到位),全面提升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提高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員的防災能力,使群測群防網絡體系真正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9.落實經費,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要求,各鎮及相關單位要切實保障地質災害防治經費,使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預報、搶險和隱患點應急工程治理正常進行,尤其搞好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監測標志和警示標志的制作和安裝。各鎮及相關單位在安排年度防汛經費時,要明確用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具體經費數額,嚴格做到??顚S?。

10.控制源頭,依法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城市建設及建設用地,特別是小城鎮建設和其它工程建設,包括招商引資工程項目,在選址時不能倉促上馬,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由工程建設引起的地質災害危險點,要及時通知、監督有關建設單位進行治理;對危害性較大、工程治理不合算的危險點,要限期險區居民搬遷;屬異變、臨界級險區居民,汛期應異地居住避讓,力求發生災害時無人員傷亡。地質災害易發區必須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以免建在地質災害隱患區,成為新的隱患點。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同時檢查評估工作質量。對于不執行配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的制度的單位或個人,要發出整改通知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將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1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今年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知識的宣傳培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知識的宣傳活動。增強應急能力,減少地質災害特別是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實現人與自然地質環境的和諧統一。

 

 原文:盤縣政辦發〔2020〕44號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山縣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辦單位:盤山縣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地圖

網站標識碼:2111220003 ICP備案序號:ICP備案序號: 遼ICP備13003879號-1 遼公網安備 21112202000001號

聯系電話: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
粗大
<delect id="64cbr"><rt id="64cbr"></rt></delect><bdo id="64cbr"><delect id="64cbr"></delect></bdo><bdo id="64cbr"></bdo><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 id="64cbr"></rt></rt><rt id="64cbr"></rt><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delect id="64cbr"></delect></rt><noframes id="64cbr"><delect id="64cbr"></delect><bdo id="64cbr"><rt id="64cbr"></rt></bdo><delect id="64cbr"></delect><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 id="64cbr"></rt></rt> <noframes id="64cbr"><bdo id="64cbr"></bdo><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 id="64cbr"></rt></rt><rt id="64cbr"></rt> <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noframes id="64cbr"><bdo id="64cbr"><rt id="64cbr"></rt></bdo><noframes id="64cbr"><rt id="64cbr"></rt>